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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Online:August 30, 2018
Published Online:August 30, 2018
中文摘要: 目的:探讨≤32周呼吸窘迫综合征早产儿达到撤机标准后采用鼻塞双水平正压通气(nBiPAP)预防撤机失败的临床效果。方法: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ICU 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收治的71例≤32周呼吸窘迫综合征患儿分为研究组36例和对照组35例,所有患儿均经过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达到撤机标准,均为初次拔管后仍然需要进行无创通气治疗的患儿;研究组采用nBiPAP方式,对照组采用鼻塞持续正压通气方式预防撤机失败,比较两组患儿的血气指标、撤机成功率及并发症的发生情况。结果:拔管后30 min、2 h,研究组和对照组的pH值、PaCO2、PaO2监测值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(P均>0.05);拔管后12 h,研究组的PaCO2值为(43.5±4.3)mm Hg显著低于对照组的(46.9±4.2)mm Hg,PaO2为(59.7±5.4)mm Hg 显著高于对照组的(54.3±5.8)mm Hg(P均<0.01);研究组的初次拔管7 d内成功率为91.67%显著高于对照组的68.57%(P<0.05),研究组的再次插管率为11.11%显著低于对照组的31.43%(P<0.05)。研究组再次插管的主要原因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χ2=4.396,P<0.05)。通过分析发现两组患儿的无创通气时间、初次拔管后的机械通气时间、住院时间、吸氧时间、病死率及各种并发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(P均>0.05)。结论:nBiPAP预防撤机失败较鼻塞持续正压通气方式具有更好的效果。
Abstract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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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编号: 中图分类号:R722.6 文献标志码:
基金项目:
Author Name | Affiliation |
段景辉,李剑芳,官素玲 | 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人民医院,广东 韶关 512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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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景辉,李剑芳,官素玲 | 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人民医院,广东 韶关 512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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